不动产首次登记龙八国际
发布日期:2023-09-23 23:50:27龙八国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行政法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2019年修订)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七条第一款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第七条第二款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龙八国际。 【部门规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第二条第一款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1.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通过。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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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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